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民法典时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征程中的几点思考 牟取非法或不当利益!

民法典时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征程中的几点思考 牟取非法或不当利益

时间:2025-05-08 11:36:57 来源:死而后已网 作者:知识 阅读:427次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纳入了民法特别法体系,民法为开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新征程提供了更完善的典时代的的点制度支撑。当前应当注意到,消费新征资本的权治保障消跨界渗透、技术的益保跨界融合、场景的护法深刻变化等,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带来很多复杂局面,权益消费者权益法治保障面临新挑战。保护

资本逐利行为将消费者权益边界模糊化。程中资本的思考逐利本性具有不断突破现有法律、标准、民法规则等冲动,典时代的的点导致消费者权利边界“被模糊”,消费新征消费者利益“被蚕食”。权治保障消拿视频平台“自动续费”来说,益保原本是“互联网+”带给消费者的消费便利,但一些平台不顾《民法典》《消费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不忠实履行提醒义务而自动续费、提前续费,为取消自动续费设置诸多障碍等,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牟取非法或不当利益。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有效控制资本的消极作用,防止其野蛮生长,发挥其积极作用。

消费者权益需要法律规则的强有力保护。由于法律的原则性和滞后性,在一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领域,法律难以及时适应其快速发展节奏,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维权难度较大,影响到百姓的消费信心。如在“蛋壳公寓暴雷”事件中,大多数个案以租客和业主共担损失终结,消费者承担了本不应当承担的企业经营失败成本。针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制定完善了行政规章。2021年4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要求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在直播带货领域,售假、流量造假、虚假宣传等事件频发,消费者取证难、维权难。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网络市场秩序,为强化网络消费者权益的法治保障提供了支撑。

发挥标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赋予消费者在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应标准时,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的权利。判断一个标准的好坏主要看它是否促进公平竞争,是否有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是否有利于增进消费者权益。标准要真正发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最关键的是让消费者及消费者组织参与到标准制定中来。然而现实中,一些标准的制定并没有充分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如2018年某行业协会公布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未征求消费者意见,将淡水养殖的虹鳟鱼归入三文鱼,试图利用标准损害消费者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猛烈抨击。

共同富裕目标需强化法治保障。实现共同富裕,让全体消费者享有实质的权益保障,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不仅缺乏优质供给、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而且法治保障存在短板,消费环境相对较差。共同富裕目标下,农村消费的巨大潜力将持续释放,有必要在提升农村消费者权益的法治保障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在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还要高度关注新技术(如算法)、新场景(如元宇宙)可能引发的消费伦理冲击,以及消费者权益法治保障提出的新挑战。(中国消费者协会政策研究部 皮小林

责任编辑:赵英男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 正己烷中七氟丁酸酐溶液标准物质:满足特殊化学分析需求的深度探讨
  • 江西:加强高考、中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 检查特种设备 消除安全盲区
  • 制止餐饮浪费|北京石景山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 水中亚硝酸盐氮溶液标准物质:精准标定,守护水质安全底线
  • 广州建国医院违规购进药品被罚30万元
  • 广西南宁拧紧燃气“安全阀”
  • 大兴调查研究|辽宁沈阳:调研企业食品安全文化建设
推荐内容
  • 氯化锌溶液碘化:化学反应与合成必备
  • 江西赣江新区:“三端协同”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 污水处理进出水水质检验(五)
  • 2023年河南市场监管科普讲解大赛举办
  • 二硫化碳中甲基叔丁基醚溶液标准物质:精准测定
  • 江西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